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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宁波分公司党委、纪委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向“三商”以及客户等外部市场延伸力度,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推动企商双方从“习惯于监督”到“从容于监督”,深化构建合作共赢、健康发展的“大安全”格局。
一是瞄准“一个切入点”。以“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为契机,中石化宁波石油党委、纪委不断深化合规管理意识,聚焦“靠企吃企”问题,将“三商”管理作为投资发展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大监督”计划,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把施工过程管理,督导承包商单位不断完善QHSE体系,积极打造精品工程,构建稳定的施工班组,向中石化战略承包商转型。
二是深化“两个先行”。为持续推动“亲清”共建,中石化宁波石油纪委坚持以“机制先行、示范先行”,推动打造命运、责任共同体。通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与“三商”交往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与承包商现场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强化“红绿灯”意识,划清底线和红线,让干事者有章可循、监督者有规可依。此外,以“三商”座谈会为契机,开展廉政建设专题宣讲和集体廉洁谈话,围绕“亲清政商、企商关系”建设脉络,解构“三不腐”“大安全”等核心概念,引导关键岗位人员、承包商切实厘清责任边界,强化示范引领,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三是处理好“三对关系”。清廉工地建设需要处理好三对关系,即“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中石化宁波石油党委、纪委将深化构建“亲清”企商关系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结合计分量化考核、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和履约表现,对12家入围承包商做好年度考核,及时清退管理水平较差,安全质量意识薄弱的承包商队伍,培育优质承包商团队。在此基础上,组织承包商对中石化宁波石油方管理人员开展“反向测评”,持续推动双方关系实现整体性优化提升和良性互动,达成“做好我们自己的事情”这一基本共识。(戴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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