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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可转债上市 东方日升积极处理后续事宜

2021-02-04 11:00:03 来源:百度百家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披露可转债中止上市公告称, 2020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6000万元至14000万元,该财务指标可能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五)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2.2.3条等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发行上市条件。经协商一致,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中止本次上市。

公司后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发行人将尽快召开董事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发行。

(2)发行人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相关资金;同时发行人将尽快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三方补充协议,明确在未征得保荐机构书面同意之前,不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相关资金。

(3)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退款工作安排及后续事宜将另行公告。

在2021年2月3日东方日升发布的《关于返还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获配投资者本金及利息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中显示,公司将按照实际募集的认购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年利率为0.35%)返还给参与优先配售的原股东及网上中签投资者,其中优先配售认购资金计息周期为1月25日至2月4日(共计11天)、网上认购资金计息周期为1月27日至2月4日(合计9天)。公司及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2月3日启动退款相关工作,前述资金于2021年2月5日退回投资者。

东方日升成立于1986年并于2010年在深圳创业板成功上市,30多年的公司成长经历以及10多年的股市经历,使东方日升成长为一家具备社会责任感的公司。无论是公司一直在做的公益事业,还是这次可转债中止上市,毫无疑问都证明了东方日升 “为客户而想,为企业而强,为员工而富,为社会而存”的企业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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