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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宣城市泾县紧紧围绕“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目标,夯基垒台,多措并举,努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抓牢基层治理之“根”。紧抓党建引领“主心骨”,立足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发挥社区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持续深化“乡镇党委—社区‘大党委’—小区(网格)党支部/党小组—党员楼栋长—党员干部联户”服务群众“五级联动”工作机制,把社区工作做到位做到家,着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有序规范民主管理,巩固基层治理之“本”。重点聚焦城乡社区善治、基层群众组织培育,持续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全县127个村(居)委会全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共计征求群众意见176次,村(居)委班子修改拟定草案141个,提交乡镇党委、政府初审165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211次,乡镇党委、政府备案审查146次,有效提高基层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促成群众广泛参与基层事务管理良好氛围。
加强民主决策引擎,提升基层治理之“效”。指导各村(社区)在原有议事委员会基础上,采取“7+x”的组织机构模式,组建民主协商委员会,并对章程、工作流程和议事规程做出明确要求,确保协商民主制度有制可依、有章可循。鼓励村居结合实际主动创新,探索“亮身份明服务”“议事联络员”“线上线下双联络”“互联网+点事”等特色议事协商形式,实现“民事民意民决”,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制度健全、文明祥和、具有特色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
切实增强民主监督,凝聚社会治理之“魂”。聚焦基层小微权力监管,紧抓村(居)务公开规范实施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运行,先后出台《泾县村(居)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方案》《泾县村务公开目录》,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为民服务全过程,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公开监督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确立“民政指导、乡镇督查、村居自查”的督查形式,2022年被安徽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县,村(居)务公开运行态势持续向好。
推进村居事权创新,激活基层治理之“能”。先后印发《泾县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关于规范村(居)委会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厘清村级小微权力边界,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优化村务工作流程,切实强化村级民主监督。同时,以厘清社区事务为抓手,积极探索事权改革,先后印发《关于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泾县社区工作准入事项的实施意见》,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对社区事务进行全面清理。结合村(社区)准入事项已有政策措施基础上,依照《宣城市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四个清单》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城乡社区事务清单,做好政策衔接,指导基层组织深化治理创新。
责任编辑:陈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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